1.撮类指法
a.大撮:大指用托,中指用勾,两种指法在两根弦上同时相对拨弦。演奏时要求大、中二指弹弦整齐,同出一声以及斜下方的触弦角度。且忌大、中二指弯曲而向上“扣弦”。大撮在筝曲中广泛使用,有时演奏单个的八度和音,不时演奏连续出现的八度和音。撮主要用于八度和音的演奏,偶尔也用于五度、六度、七度和音的演奏。
b.反大撮:大指用劈,中指用剔,两种指法在两根弦上同时反向拨弦。反撮是与撮相反的种指法。反撮用于八度和音的演奏。它不单独使用,常紧跟在托、撮、勾、托或托勾的后面使用。
c.剔撮:大指用托,中指用剔,两种指法在两根弦上同时向外拨弦,也称为“撮指”。剔撮是河南流派中特有的一种指法。,在河南筝演奏家曹东扶先创作或订谱的筝曲中经常可以遇到。剔撮主要用于八度和音的演奏。在“八度摇”指法中也包含有剔撮的成份。
d.劈撮:大指用劈,中指用勾,两种指法在两根弦上同时向里拨弦。劈撮极少使用。它有时用于上行八度和音的快速连续拨奏。在“八度摇”指法和“重勾劈托”指法中都包含着劈指的拨奏。
e.小撮:大指用托,食指用抹,两种指法在两根弦上同时相对拨弦。小撮主要用于演奏三度、四度和音,有时也用于演奏二度、五度和音。
f.反小撮:大指用劈,食指用挑,两种指法在两根弦上同时反向拨弦。反小撮用于小三度、四度(偶尔也用于二度)和音的演奏。它不单独使用,常跟在抹托、托抹或小撮的后面使用。
g.重撮:大指用托,食指用抹,中指用勾三种指法在三根弦上同时使用。重撮常用于在八度内增加一个音符的音型中,也常用于密集位置的三和弦的演奏。
2.摇类指法
a.食指摇:食指用抹和挑连续交替向里向外快速拨弦。触弦时要求大指轻轻捏在食指近指尖第一关节上,这可以使食指稳固并增加辅助的力量;中、名、小三指自然放松而略有抬起,名指或小指不可有扎桩的动作;手掌根部轻轻搭于前岳外(但重心不要放在筝头上)。不时手掌不搭前岳山外而略有悬空,力量通过肩传至大臂再传到小臂,带动手腕的摇动,形成食指尖的密集拨弦。这时食指本身主动用力甚少,主要起着控制触弦深浅和角度的作用。假指甲的质量,以及触弦的角度深浅对摇指的音色、音量都有直接的关系。食指摇在筝曲的旋律演奏中广泛使用,尤其在长音的演奏上。
b.拇指摇:大指用托和劈连续交替向外向里快速拨弦。拇指摇靠大指的指根关节拨弦,即以拇指与手掌的连接处为动点,带动全指运动。其它小关节不要向里弯曲。大指与弦的角度,以30—40度为宜。拇指摇有时用扎桩有时不用扎桩,在快速演奏长音或时值较长的音符用扎桩(扎桩一般用无名指进行);在演奏不断变化的时值较短的一些音符时不用扎桩。拇指摇除用大关节的拨弦方法外,也有的人是用大指的小关节拨弦的。
在演奏时值较长的音符时,拇指摇常与三种指法相配合。即:
1>用勾指法与低八度音相配合,称为“勾拇指摇”。
2>用撮指法演奏出八度音,在高音(长音)上紧接着用拇指摇,称为“撮拇指摇”。
3>先用历音,紧接用拇指摇,称为“历音拇指摇”。
拇指摇在旋律的演奏中广泛使用,即用于长音也用于短促音的演奏。由于手形的便利,它在使用中更便于与其它指法的变换和配合,在这一点上,拇指摇比食指摇要方便灵活。
c.八度摇:大指和中指在八度和音的两根弦上用劈撮和剔撮连续交替快速拨弦。八度摇靠手腕演奏手指关节不动,大中二指要保持八度的弦距,且手指略有弯曲以适应这种指法的需要。八度摇仅用于连续八度和音的演奏,它在筝曲中使用比较少。
d.双指摇:食指和中指同时向里向外连续交替快速拨弦。双指摇的动作与食指不同:
1>食指摇用大指轻按在食指上,由食指拨弦;而双指摇的食指、中指都是独立进行拨弦。
2>食指摇一般要用手掌根部轻按在前岳山外侧随拨弦音位的变化而前后移动;而双指摇是手腕略有悬空地拨弦。
双指摇极少使用,它一般用在三度或与三度接近的和音演奏上。
3.其他组合指法
a.扫弦:手指向外快速拨奏相邻的几根弦(一般是低音弦),称为“扫弦”。左右手都有扫弦,一般左手用的多。扫弦时,用中、名、小指或食、中、名、小四指快速向外拨奏相邻的几根弦,出音如同一声。多用在急促、热烈或激动的气氛中。
b.剔挑:中指用剔,食指用挑,两种指法在两根弦上同时向外拨弦。它仅用于三度或与三度接近的和音演奏上。在双指摇中也包含着它的拨弦方法。
c.勾抹:中指用勾,食指用抹,两种指法在两根弦上同时向里拨弦。勾抹很少使用,有时用于三度或三度接近的和音的演奏上。在双指摇中也包含着它的拨弦方法。
d.重勾:中指用勾的指法,向里快速拨奏相邻的两根弦。重勾不单独使用,它常用在拇指的前面,犹如拇指摇的“装饰音”,但并非一般轻巧的加花,而是强有力的低八度音及其邻近音的烘托拨奏。在组合指法“重勾劈托”中也包含着重勾的用指方法。
e.重勾劈托:这是由四次拨弦组成的一组综合指法。该指法的四次拨弦是:
第一次,劈和重勾同时拨弦,由劈拨奏旋律音的弦,由重勾拨奏旋律的低八度音及其邻近的弦;
第二次:用托拨奏旋律音的弦;
第三次:用劈拨奏旋律音的弦;
第四次:用托拨奏旋律音的弦。
在这四次拨弦中,旋律音是用“劈托劈托”拨奏的,低八度及其邻近音是用“重勾”拨奏的,故称“重勾劈托”。
重勾劈托常用于十六分音符连续进行。还有一种“重勾劈托”的指法,它的四次拨弦动作是第一次用重勾拨弦;第二、三、四次用“托劈托”相继拨弦。“托劈托”拨奏弦律音。“重勾劈托”应用于四个十六分音符中第一个是低八度音,第二、三、四个音是旋律音的演奏。
f.历音:顺着弦序,用右手或左手自下而上(即自低音而高音)或自上而下(即自高音而低音)连续拨弦。也称“刮奏”。
历音是筝演奏中最富用特色的技巧之一。在各种风格的传统筝曲和创作筝曲中,历音的运用广泛而又丰富多彩。它可以用于抒情的段落,也可用于强烈激昂或热烈欢快的旋律中。